该不该起诉先听各方意见
南方日报讯(记者/卢慧 通讯员/余党政 王婧)“这次我们邀请各位前来参加会议,是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起诉不起诉,先听听大家的意见”。日前,惠城区检察院对一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故意伤害案件举行公开审查活动,活动邀请了公安机关办案民警、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专家代表参加,通过听取各方意见为案件是否起诉提供参考。
2016年6月19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在惠城区下角某酒吧与他人发生口角,被害人韦某某上前劝架时被他人用台灯砸伤,其陈述称系被徐某某持灯砸伤,但徐某某归案后一直拒不承认。公安机关侦查后认定徐某某故意使用暴力手段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并移送惠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承办检察官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对徐某某作存疑不起诉处理。
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惠城区检察院决定进行公开审查。公开审查活动中,承办检察官向在座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事实、证据,现场播放了案发视频,并结合案件的特殊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拟处理意见。随后,主持人征询在座听证人员的意见,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被害人及专家代表从不同角度发表对案件的看法与处理意见。与会人员的意见由书记员记录在案,将成为案件最终处理依据。
负责该案的检察官介绍,对拟不起诉处理的案件以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形式举行公开审查活动,既能让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流程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又能够有效地教育、挽救和感化涉案嫌疑人,也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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