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山街道推双合同制预防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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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凤飞伟 通讯员/王文涛)为加强廉政建设,园山街道创新举措,制定《园山街道合同廉洁协议签订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在签订采购、服务、工程等合同的同时,签订《园山街道廉洁项目协议书》,实行双合同制,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其中廉洁项目协议书规定,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等甲方不得索要或接受折扣费、中介费。
根据《暂行办法》,园山街道办事处或者经其授权的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社区工作站作为甲方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合同时,双方合同签订人应同时签订《园山街道廉洁项目协议书》。《园山街道廉洁项目协议书》详细规定了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其中甲方须承担包括“不得索要或接受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物品等”在内的9项责任。乙方须承担包括“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内的10项责任。如甲方及其人员有违反规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乙方违反规定,则可能承担赔偿损失,限制或禁止交易的责任。
园山街道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暂行办法》颁布之前,双合同制已在园山街道安监办、集体资产办等部门试点运行,取得较好的效果。为推广该做法,园山街道总结经验,修正完善形成了制度,并于今年1月末颁布执行,至今已签订《园山街道廉洁项目协议书》6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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