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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2016-2018年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7-03-01 00:34 22 internal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粤府函〔2015〕36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着力打造健康清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完善体系、优化格局、补齐短板、均衡发展”的思路,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目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有效的卫生强基实施载体和创优推进机制,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强基创优,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强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较好地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全市居民人人享有公平、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工作目标、计划和资金安排

(一)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市卫生计生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其中,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1.推进卫生强基惠民建设。

(1)工作目标

2018年底,县域内住院率争取达到90%、市域内住院率争取达到95%。县域内平均住院率2016、2017、2018年分别达到75%、80%、85%;市域内住院率2016、2017、2018年分别达到91%、93%、95%。

(2)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升医院医疗技术水平。

二是改善医疗环境和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

三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四是促进医保报销工作改革,减少异地就医比例。

五是鼓励医师多点执业。

(3)资金安排

争取省的资金安排,市、县财政给予足额配套。到2018年底,县域内住院率提高到85%以上的县(市),市财政给予奖励200万元;提高到90%以上的县(市),市财政给予奖励300万元。

2.加强县级医院设备装备建设。

(1)工作目标

加强和完善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提升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

(2)工作计划

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确保各县(市、区)人民医院至少配置影像、检验、病理、手术室及重症监护等76种关键医疗设备。2016年,清新区、英德市、佛冈县、连州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等7家人民医院完成配置任务。

(3)资金安排

以上76种关键医疗设备配置所需资金5361.58万元,由省财政补助343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926.58万元。其中,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阳山县由省财政补助60%,县级财政配套40%;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由省财政补助70%,县级财政配套30%。

3.强化县级医院专科服务能力建设。

(1)工作目标

建成一批有一定影响、知名度较高的重点专科,培养和引进一批掌握学科核心技术、引领学科发展方向的专科人才梯队,形成明显的专科优势,推动学术和科研进步,带动县域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整体提高。

(2)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健全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

二是加强临床薄弱专科建设,打造临床优势专科。围绕近三年各县外转出率靠前的病种,确定需要重点加强建设的相关薄弱临床和辅助平台专科,通过引进人才、改善硬件条件、派驻人员支援等措施进行全面建设。进一步加强现有实力较强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适当应用高水平的医疗技术,使县域诊疗服务覆盖更多病种,大多数疑难病能够确诊,重大疾病和急危重症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疗。

三是打造中医特色专科。中医医院要加强针灸科、推拿科、骨伤科、脑病科、脾胃病科、妇科、肛肠科、肿瘤科等具有中医特色的专科建设,引进应用中医医疗技术,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

(3)资金安排

争取省的资金安排,市、县财政给予足额配套,每县(市、区)争创3-5个市级重点专科,2018年前市财政给予每个新确认的市级专科建设项目补助20万元。

4.建设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平台。

(1)工作目标

建设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平台。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以及现代医疗技术,2018年末,各县(市、区)建成县级人民医院与三级甲等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平台,使其具备远程会诊、病理诊断、影像诊断、重症监护、继续教育等功能,让县域内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2)工作计划

2016年,阳山县人民医院与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建成远程医疗平台。

2017年,英德市人民医院与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连州市人民医院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与广东药科大学附属医院、佛冈县人民医院与清远市人民医院、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与清远市人民医院分别建成远程医疗平台。

2018年,清城区人民医院与珠江医院、清新区人民医院与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分别建成远程医疗平台。

(3)资金安排

2018年底前,完成与三级甲等医院互联互通远程医疗平台建设的县级人民医院,由市财政给予补贴100万元/间,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解决。

5.实施县级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

(1)工作目标

在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和阳山县等7个县(市、区)人民医院共设专科特设岗位26个,其中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各3个,佛冈县、阳山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各4个,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5个。

(2)工作计划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制定《清远市县级医院专科特殊岗位计划》。从2016年起,上述7个县(市、区)人民医院分别安排专科特设岗位,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丰富临床一线工作经验、能熟练诊治本专科疾病且对本专科发展具有作用的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工作。

(3)资金安排

省安排县级医院专科特设岗位医生岗位补贴,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每人每年15万元,其他各县(市、区)每人每年10万元;市财政每人每年配套5万元;各县(市、区)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安排县级医院专科特设岗位医生岗位补贴。

6.加大对口支援力度。

(1)工作目标

利用上级帮扶单位优质医疗资源和先进管理经验,对被帮扶医疗单位的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诊疗技术、科研、教学等方面实施帮扶,通过三年时间,全面提升我市医疗综合服务能力,力争至2018年底,为创建卫生强市、强县提供坚实的基础。

(2)工作计划

各对口医院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对口支援县人民医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5〕15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对口支援县中医医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中医办〔2015〕9号)中的对口支援县医院能力建设目标开展工作。清远卫生计生部门在广清帮扶指挥部组织协调下,加强与广州卫生计生部门对接沟通,按照《广州市卫生系统对口帮扶清远市医疗卫生相关工作的方案(2013-2020年)》任务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任务要求,加大对当地县级医院投入,支援医院建设。

2016年,建立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科学合理的对口支援工作格局,其中清城区人民医院与广州市1家三级公立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清远市人民医院对佛冈县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托管,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对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托管,省第二人民医院对阳山县人民医院、阳山县中医院进行托管,实现广州市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对全市所有县(市、区)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全覆盖,各县(市、区)人民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

2017年,清城区中医院创建成二级中医院;全市受援医院临床专科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常见病、多发病、部分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能力显著提升;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临床专业技术人才和医院管理人才,人才梯队更加合理。

2018年,清城区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水平;英德市人民医院、连州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水平。

(3)资金安排

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争取对口扶贫资金安排,市财政对托管医院派出常驻受托管医院的管理及技术人员,按每间受托管医院每年15万元/人标准给予托管医院补贴,每间托管医院每年补贴总人数不超过6人,以当年发生实际人数核拨。

7.改善医疗服务。

(1)工作目标

改善医疗服务质量,逐步实现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

(2)工作计划

一是扩大预约比例。三级医院逐步增加用于预约的门诊号源,至2016年底,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50%,复诊预约率≥80%,口腔、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90%。

二是实现分时预约。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合理安排患者就诊、检查时间,至2016年底,住院患者分时段预约检查比例达到100%,门诊患者分时段预约就诊率不低于预约就诊患者的50%。

三是强化院前急救。完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至2016年底,各地建立并完善120急救指挥中心网络。

四是加强护理力量。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的要求配备护士,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普通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重症监护病房护患比为2.5-3:1,新生儿监护病房护患比为1.5-1.8:1。

五是落实优质护理。继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至2016年底,三级医院100%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二级医院至少8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六是推广临床路径。大力推行临床路径,至2017年底,所有三级医院和80%的二级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三级医院50%的出院患者和二级医院70%的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

七是加强合理用药。运用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点评等形式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至2017年底前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其他类别医院达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指标。

八是加强社工服务。加强医院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社工和志愿者服务。至2016年底50%以上的三级医院,至2017年底90%以上的三级医院和50%以上的二级医院开展社工和志愿者服务。优先为老幼残孕患者提供引路导诊、维持秩序、心理疏导、健康指导、康复陪护等服务。充分发挥社工在医患沟通、应急救助、社会慈善等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九是强化信息公开。医院要向患者公开医疗服务相关信息,至2016年底,100%的医院做到缴费单据的收费项目和收取金额详细、清晰,为患者提供就诊项目、药品、单价、每日及累计费用等查询服务。

十是加强纠纷调解。完善医疗责任保险有关制度,提高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至2018年底,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或医疗风险互助金)参保率达到100%以上。

(3)资金安排

争取省的资金安排,市、县级财政给予足额配套。拟每年定期举办一次全市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学术交流培训会议,对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中的总结性论文进行交流评比,加强与相关权威杂志联系,制作学术论文集,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解决。

(二)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市卫生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1)工作目标

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2)工作计划

所有县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按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操作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15〕39号)要求,2016年开始,县级医院开展成本核算工作,规范公立医院管理,推动公立医院成本核算信息化建设,重视对县级医院成本核算数据的分析利用。

(3)资金安排

县级财政对县级医院的投入应逐年增加,县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的10%部分,由省补助70%,市、县两级财政按市本级财政资金差异化配套机制补助30%。

2.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1)工作目标

建立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公立医院良性发展。

(2)工作计划

2017年,对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其中不合理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适当进行结构调整。

(3)资金安排

县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的10%部分,由省补助70%,市、县两级财政按市本级财政资金差异化配套机制补助30%。

3.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1)工作目标

建立符合行业特色的人事薪酬制度。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严格人员准入标准,优化人员结构,按标准合理配置管理、专业技术和后勤保障岗位。临床医师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资格。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创造条件。完善县级公立医院人才评价和聘用办法,吸引、用好、留住人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县级公立医院逐步建立符合行业特色的人事薪酬制度。

(2)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省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实施,到2018年,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建成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和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绩效工资机制,重点向临床和公共卫生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完善医务人员评价制度。

(3)资金安排

由各县(市)财政和各医院组织实施。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市卫生计生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推进县镇一体化管理。

(1)工作目标

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对口帮扶工作,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内涵管理、分级诊疗制度、远程会诊制度、人才培养培训和医疗业务科室拓展方面取得实效。

(2)工作计划

2018年底,阳山县、佛冈县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实现县镇一体化管理,2020年底,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和连南瑶族自治县逐步实现县镇一体化管理。

(3)资金安排

由各县(市、区)财政解决。

2.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1)工作目标

通过3年时间的建设,使全市41间业务用房未达到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要求的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上限。

(2)工作计划

按照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5〕33号)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卫〔2016〕16号)精神,全市41间乡镇卫生院(其中:缺口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35间、缺口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6间)按国家建设标准上限(每千服务人口1.2张床位、每床建筑面积55平方米)进行标准化建设,业务用房缺口面积共32055.2平方米。2016年底,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动工率达到40%以上,动工建设项目完成率达到80%以上;2017年底,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动工率要达到100%,动工建设项目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2018年初,完成全部项目的验收工作。项目施工前报建手续的办理进度、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项目工程进度、省级及市、县级配套资金执行进度、竣工验收等情况通过广东省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基建管理系统)实行动态跟踪与管理。

(3)资金安排

在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方面,省级财政实行分类补助,标准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70%,清新区、英德市、阳山县、连州市60%,清城区、佛冈县50%。单个项目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省级财政不安排补助资金。省级财政对缺口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到2340平方米的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项目按照工程造价每平方米1500元测算补助,缺口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项目,省级财政不予补助。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按工程造价每平方米2500元进行测算补助(含2340平方米到国家建设标准上限部分的缺口面积和200平方米以下的缺口面积),所需资金共8013.81万元,扣除省级财政补助的1961万元后,按市本级财政资金差异化配套机制进行补助,市级财政补助2315.88万元、县级财政共补助3736.93万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筑面积超出国家建设标准上限部分的建设资金由当地财政包干完成。

3.推进“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

(1)工作目标

建设院容院貌良好、就医环境舒适、诊疗服务水平能让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2)工作计划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4〕938号)文件精神,到2016年,全市50%的乡镇卫生院通过国家“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验收,2020年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标准。

(3)资金安排

2015年至2018年期间,每年度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达到“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标准的乡镇卫生院,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间的一次性奖励。

4.进行乡镇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工程建设。

(1)工作目标

顺利完成201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中关于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建设。

(2)工作计划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函〔2014〕43号)文件118点和119点工作任务要求,一是由各县(市、区)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的实际,选择若干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其中,英德5家,清新3家,其余县(市、区)各2家;二是参照洲心创建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经验,提升横荷、英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太和镇卫生院、北湖医院的服务能力。

(3)资金安排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升级改造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度达到实际投资超过规划投资50%(基建项目完成主体框架以上)的项目由市财政一次性补助资金300万元。未达到工程进度要求的,该升级改造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取消,市财政不予资金补助。由当地政府视业务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建设,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自行解决。

5.实施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

(1)工作目标

全市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规范的村卫生站。

(2)工作计划

至2016年底,全面完成《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2〕133号)规划任务,完成全市行政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设有相对独立的诊断室、治疗室和药房。

(3)资金安排

按市本级财政资金差异化配套机制,由市、县(市、区)财政解决10万元/间。

(四)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市卫生计生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强化传染病防控能力。

(1)工作目标

一是强化传染病防控能力,加强报告法定传染病监测和控制能力,建立法定传染病报告奖惩机制,着力提升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和突发、新发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提高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艾滋病随访及淋巴细胞(CD4)检测和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到98%。加大检测力度,主动提供艾滋病检测,进一步加大高危人群检测量,确保能早期发现病例,以便于控制二代传播和减少死亡,提高其生命质量。

(2)工作计划

一是增设重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监测哨点。2016年,在全市实现重大传染病哨点监测病种覆盖率100%;以县(市、区)为单位,全市重大传染病哨点监测区域覆盖率100%,加强全市消杀队伍的硬件装备;2017-2018年,实现重大传染病消杀、控制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建立完善的法定传染病监测体系。

二是加大检测力度。2016年CD4检测率90%,2017年CD4检测率95%,2018年CD4检测率98%。加强疾控中心检测能力,在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阳山县增加CD4检测点;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防治经费;强化宣传,及早发现病人;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3)资金安排

一是2016-2018年全市逐步装备消杀器械,2018年底完成装备,所需经费621.9万元(含应急仓库智能管理系统2.3万元),市疾控器械装备费用由市财政全额解决,各县(市、区)器械装备费用按市本级财政资金差异化配套机制解决。

二是提高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按照中央和省市补助标准,2016-2018年安排市及各县(市、区)艾滋病检验检测防控工作专项经费共354万元,市防控工作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全额解决,各县(市、区)防控工作专项经费按市本级财政资金差异化配套机制解决。

2.加强全市性病(艾滋病)防控体系建设。

(1)工作目标

到2018年,全市梅毒咨询检测服务率达到95%,在市级及各县(市、区)慢性病防治机构建立规范化性病(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开设9间梅毒规范化门诊,培训实验室人员300人次,各级慢病机构要具备性病(艾滋病)实验室检测能力。

(2)工作计划

2016年,完善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及各县(市、区)慢性病防治机构实验室装修,在市级及县(市、区)慢病机构建设梅毒规范化门诊9间,年度培训实验室人员100人次。

2017年,完善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英德市慢性病防治医院、连州市慢性病防治医院性病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年度培训实验室人员100人次。

2018年,完善清城区、清新区、佛冈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性病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完善清城区、连州市、佛冈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慢病院HIV初筛实验室设备配置,年度培训实验室人员100人次。

(3)资金安排

全市性病(艾滋病)防治体系建设共计3120万元,其中:2016年,实验室装修、建设梅毒规范化门诊、人员培训资金共241万元;2017年,完善首期3间医院性病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年度培训实验室人员资金共1822万元;2018年,完善二期6间慢病医院性病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完善5间慢病院HIV初筛实验室设备配置、年度培训实验室人员资金共1057万元。市级防治体系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全额解决,各县(市、区)防治体系建设资金按市本级财政资金差异化配套机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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