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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管 收支将透明化

2017-03-01 00:12 2 internal

南方日报讯 (记者/彭颖)日前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红十字会法修订案和修改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其中,修订后的红十字会法将于今年5月8日起施行。

据了解,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规定红十字会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红十字会应当及时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红十字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在内部组织结构上,修订后的法律规定,各级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增设专章对“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其中提到,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存在“未依法向捐赠人反馈情况或者开具捐赠票据的”的情形,将由同级政府审计、民政等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inte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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