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组织开展三市首部地方法规立法质量点评
南方日报讯 (记者/辛均庆 通讯员/任宣)《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揭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分别是梅州、潮州和揭阳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一部法规。2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提高设区的市立法质量暨法规审查批准后点评会议,对三部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质量点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小川指出,地方立法着眼于解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选择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来进行立法,把群众期盼、实际需要、实践经验结合起来,立符合当地实际的法,立改革发展管用的法,立人民群众拥护的法,在精准上下功夫,着重本地区的特殊立项,一事一法,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对关键条款进行深入研究,做到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
陈小川强调,各地要认真谋划立法工作机制创新,不断完善立项、起草、审议、表决、报批、公布、备案等不同环节的工作机制,通过主导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变“等米下锅”为“点菜上桌”,把握法规立项和法案起草主导权,积极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发挥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完善人大和政府、常委会法工委和政府法制办的沟通机制,推动政府在立法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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