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一家客运公司的重生之路
南方日报讯 (记者/唐梦 通讯员/李志健)2月21日,作为案件承办人,三水法院执行局陆绮萍法官专门致电佛山市三水粤景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景公司”)新的投资人,询问公司在春运期间的运营情况。粤景公司系列案是三水法院办结的全省首件“执转破”并且重整成功的案件,案件的处理实现了多方共赢的结果。
困局▶▶资不抵债 无法执行寄望重整
佛山市三水区粤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三水区当地客运运输的龙头企业之一。但法定代表人丁某由于过度扩张、盲目投资,导致欠下巨额债务,丁某本人也因恶意欠薪而被判入狱。自2014年起,三水区法院陆续受理67件以粤景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处理完其中46件劳动债权案件后,粤景公司的负债仍高达5000多万元,严重资不抵债。
2015年5月,三水区法院正式受理粤景公司破产重组案。但经过调查,发现粤景公司名下虽有134辆汽车,但其中有43辆汽车被邓某等14名承包人自行经营,部分汽车作借款的抵押,其余车辆已被报废或达报废年限。因担心血本无归,该14名承包人拒绝交出车辆,要求继续履行承包合同。
执行法官发现,粤景公司有执行价值的财产只剩下两大类:一是被14名承包人控制的43辆汽车;二是粤景公司名下37个客运指标以及3条公交线路等无形资产。
“针对粤景公司的资产情况,我们考虑从执行程序转为破产程序,通过引入其他投资人盘活无形资产,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三水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陆绮萍说。
三水法院执行法官在制定重整计划时采取了多种创新性措施:一是以股权收购的形式制定重整计划;二是针对14名承包人的补偿纳入重整方案中;三是确定粤景公司的资产评估价格和投资人的投资金额;四是给予投资商撤资权,在与14名承包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投资商可选择撤资;五是兼顾各方利益,说服车辆抵押权人在以评估价30%对其清偿后,未受偿债权转为普通债权统一参与分配,使普通债权受偿率由零变为9.59%。
最终,在各方的努力下,粤景公司的重整计划得以全票通过。2016年1月18日,重整计划开始执行。
破局▶▶历时9个月破产重整获得新生
三水法院会同资产管理人经过前后三轮招商工作,引入三水区运发运输有限公司的一位股东作为投资人。
接下来一个月的投资冻结期,三水法院的执行法官会同投资人和相关交通主管部门与14名承包人开始了艰难的谈判博弈。投资人通过合理价格回购、重新签订租赁协议、适当提高管理费等方式兼顾承包人的利益,争取承包人作出让步。在投资冻结期最后一天,投资人成功回购1名承包人手上控制的8辆公交车及有关运营线路指标,另有2名承包人选择补偿后移交车辆,与其他11名承包人另行签订了相关协议。
2017年1月19日,投资人陈某向三水法院正式出具《关于确定粤景公司投资商的报告》,明确表示放弃撤资。同日,粤景公司的资产管理人依法向投资人移交财产、公章及营业事务,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粤景公司最终得以重生。
“粤景公司破产重整案案情复杂,但该案只历时9个月就让重整计划得以执行,远低于破产案件的平均结案周期。不仅使变现价值从无到有,还让一个企业起死回生,实属难得。”陆绮萍法官感慨万分。
三水法院负责人表示,粤景公司系列案通过破产重整实现了多赢局面:粤景公司重新进入正常运营状态,邓某等14人的利益得到妥善考虑,原本受偿率为零的普通债权得到部分受偿,充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编辑:inte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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