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砍伤朋友英德男子获刑16个月
朋友聚餐喝酒十分常见,但英德市一男子陈某,因在和朋友喝酒过程中发生口角,继而拿刀砍伤对方。近日,英德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陈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2日晚,陈某与朋友蓝某、榻某等人一起在英德市一酒吧饮酒。期间,陈某与蓝某发生争吵纠纷。双方各自回家后,在微信群中继续发生口头冲突。直至当日凌晨2时左右,蓝某到陈某所在公司宿舍找陈某,在该宿舍楼下被陈某持菜刀追打,蓝某全身面、腰、手、脚多处被砍伤。后经鉴定,蓝某损伤为轻伤一级。2016年6月21日,陈某到英德市城南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包翠婷 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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