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政协委员履职情况 今年起将量化综合评价
南方日报讯 (记者/焦莹 通讯员/万山河)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如何,以往难以评判。从2017年2月起,英德市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将有详细的“标尺”。2月17日,英德市政协十二届一次常委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了《英德市政协委员履职量化综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办法》自今年2月17日起实施,委员年度履职未达标者,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席会议书面报告情况及提交履职整改方案;连续两年或累计三年履职未达标者,或将被辞去职务;而委员年度履职优秀者,可推荐参评优秀委员等评优评先项目。
《办法》指出,主席会议每年一次对委员进行履职量化综合评价,并按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独立计算单位。为增强委员年度履职量化综合评价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结合委员的结构,将评价对象划分为内地委员和港澳委员、内地常委和港澳常委等不同类别。
《办法》规定,委员年度履职总成绩等于基础分与附加分之和。其中,基础分指委员年度履职所完成的基础项目得分,附加分指委员年度履职所完成的附加项目得分。
记者了解到,参加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提交提案、参加视察调研活动等9项属于基础分的履职项目,而附加分履职项目则包括主笔撰写文史资料、主笔提案列入重点或优秀、参加公益慈善、受聘局级以上特约监督员,以及以委员身份参加协商会、听证会、咨询会,在市级以上期刊、杂志、报纸发表文章等近20项。
业内人士认为,量化综合评价对委员履职有重要促进作用。根据《英德市政协委员年度履职成绩测算表》,参加全体委员会议标准分为50分,请假1节扣5分,缺席则扣10分,直到扣完为止。而在提交调研报告或提案方面,提交一件加5分、封顶10分。如果委员受聘为局级以上特约监督员(审计员、督导员),每年可加10分。根据综合评价成绩,委员年度履职的评价等级分优秀、达标和未达标三个等次。
值得注意的是,在政协委员年度履职的综合评价中,十分注重委员和普通群众之间的互动,注重对广大民意的收集,如委员密切联系群众活动、扶贫助学、参加电视电台节目、在“委员之家”积极发帖复帖均被列入加分范围。
每年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召开前,将委员年度履职量化综合评价等级结果先通知委员本人,委员如对履职量化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10个工作日内,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市政协办公室复核无误后予以更改,逾期视为无异议。
本次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省、清远市政协会议精神,审议英德市政协十二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协商政协机关有关人事任免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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