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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城区污水处理费上调

2017-02-23 00:40 2 internal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昕)惠阳城区的自来水用户以后要多缴水费了!21日,记者从惠阳发改、财政、环保、住建等部门获悉,4部门于近日联合发出了《关于调整惠阳城区(淡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惠阳城区污水处理费综合平均标准由原来0.81元/立方米调至0.97元/立方米,按用水量(售水量)计收。

这样一来,从2017年2月份抄见水量起,惠阳城区的自来水用户将要多缴水费了,其中,居民用水由每立方米0.60元上调为0.85元,须多缴0.25元。

根据前述《通知》内容,惠阳将从2017年2月份抄见水量起调整惠阳城区(淡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其中,居民用水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平均1.2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1.40元/立方米。本次污水处理费标准的调整范围为惠阳区自来水发展总公司的惠阳城区(淡水)供水范围。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调价幅度最高的为居民用水,上涨了0.25元/立方米,其次是工业用水,上调了0.22元/立方米;调价幅度最低的为经营服务用水,从原本1.10元/立方米上调为1.20元/立方米,调价幅度为0.10元/立方米。

与此同时,为与国家政策衔接,调整后简化污水处理费的现行分类标准,将污水处理费从现行的居民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用水、消防环卫绿化用水、特种用水共六类用水标准简化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标准。

前述《通知》还提醒,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后,收费单位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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