赝作横行根源在造假成本太低
■善言斋专栏
□冯善书
日前,笔者撰写的调查报道《熟人送来一批陈永锵书法赝作》(见本报2017年2月13日A15版)在南方日报投资周刊刊发后,引起书画收藏界广泛关注。在岭南书画市场,陈永锵是作品交易最活跃的本土画家之一。把造假和贩假的侵权对象瞄准一名在世艺术家,而且直接把流通的渠道建筑在熟人圈,按理说是一件风险极高的事情,这是包括笔者在内的很多艺术品爱好者都无法想象的,然而,这样的奇闻的的确确就真实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是什么原因让投机商人敢以这种方式铤而走险?在笔者看来,根源于造假和贩假的暴利。对训练有素的造假者来说,只需要依样画葫芦地找人用电脑刻一套假印章,就可以在宣纸上尽情发挥,对单幅作品动辄几千元或几万元的名家作品来说,只要临摹出来的赝作成功销售出去,笔墨纸砚的花费无疑是微不足道的。
在很多资深艺术品经营者看来,书画的作假,实际利润空间比制售毒品还要高。只不过,由于制毒贩毒的犯罪成本和犯罪风险非常高,因而,有胆去尝试的人很少。但卖名人的假字画就不一样了,且不说被侵权的艺术家很少会出来指证,就算卖假者承认交易的名家字画是伪作,只要其矢口否认“知假卖假”并掩盖赝作的来源,买受人就很难对卖方进行追责。换句话来说,卖假的人被识破诡计后,只要愿意退货,最终受到法律惩处的风险是很低的。这也是书画行业一直以来造假比较猖獗的根源所在。
在广州芳村的越和广场,笔者曾经走进一家专门经营名家字画的小店,发现里边有各地一线书画名家之作,从岭南的杨之光、周彦生、陈永锵、方楚雄,再到京津的范曾、韩美林、何家英,店家也如数家珍、巧舌如簧,不惮直接向扮成买家的笔者亮出底牌,坦承店里赝品无处不在,门外汉自投罗网那是活该,“谁叫他不好好学习”。在当前的艺术品行业,把卖名家赝作当成公开生意来做的现象比比皆是。
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去年实施后,虽然艺术品经营单位必须应买受人要求,提供所交易艺术品合法性的证明文件,包括艺术创作者出具的原创证明、艺术品收购凭证或者交易双方认可的鉴定评估意见。但是,该办法制定的参与者刘双舟当时便在微博上吐槽,要做到这一点是很困难的,因为“艺术品权利转移无需登记”。
艺术品售假,交易金额动辄几十万至上百万元,给投资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然而,在整个行业的秩序还没有得到严格规范的当前,这种损失仍然是经常发生的。郭剑林买到陈永锵赝作的经历,只不过是当前艺术品市场上规模日益庞大的投资者群体中的一个缩影。
的确,不是每个投资者都能够像郭剑林那般幸运,能够迅速接触到真正掌握话语权、能够当场对作品真假一槌定音的权威人士。对于更多的收藏门外汉来说,他们甚至连艺术家或其一级经纪人的家门在哪里都不知道。没有公安机关的介入,让他们靠自己的力量去与造假集团博弈,恐怕很难占到上风。无怪乎,书法家陈显伦坦承,收藏者要想不上当,就得多怀疑,可以把可疑作品与真品进行反复比对,从中找出造假的蛛丝马迹。因为人会讲假话,实物是不会说谎的。
还有一点值得提醒的是,为了让交易更快成交,售假者往往愿意以比市场实际流通价更低的价格来出货,这正好抓住了收藏者普遍喜欢贪小便宜的心理弱点。在线上艺术品销售平台上当受骗的买者,大都是出于这类原因。中国有句老话说,便宜没好货。在艺术品市场的发展日益走向成熟的今天,收藏者在公开的专业市场上捡漏的机会实际少之又少。凡是遇到那种品相和价格都好得有些离谱的名家作品,买家就要打醒十二分精神了。买家警惕的神经稍有放松,很可能马上就会成为卖假集团悬钩以待的大水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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