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娱乐 娱乐动态 国内

听取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立法工作建议

2017-02-18 00:35 2 internal

南方日报讯 (记者/赫鹏翀)为了做好2017年度地方立法工作,清远市人大常委会于2月16日在清新区政府召开立法项目座谈会,会同清城区、清新区的人大、住建、城综、规划、法制等部门相关负责人,针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地方立法工作开展座谈。

据悉,自2015年9月在全省首批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清远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并于2016年底出台了清远首部实体法规——《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在清远创文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之际,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作为地方立法选题之一,旨在为创文工作提供有力地法律法规支持。

在座谈会上,来自清城区、清新区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针对《清远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的执行情况展开座谈,就城市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户外广告、生活垃圾处理、城市交通管理、污水处理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远平在座谈会上指出,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认识,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进行系统总结梳理,并通过各种渠道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实际问题。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将向兄弟城市学习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立法工作经验,努力做好清远市2017年度地方立法工作。

编辑:internal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