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再对企业标准进行前期审核把关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秋宜 通讯员/邵忠良)2月15日,笔者从清远市质监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了《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决定自2017年2月20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申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今后,全市生产经营者的企业产品标准将由“备案制”改为“自我声明公开”。
据了解,企业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是指企业自主将企业依法制定并执行的企业产品标准或服务标准在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即视为已获备案。
清远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实施是推动企业标准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简政放权、转变企业产品标准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突破,是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重要抓手。
事实上,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在我国施行了近30年,以往企业产品标准进行纸质备案时,企业需提供企业产品标准相关详细资料交由质监部门审核后进行备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改革以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登录全国统一的“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pbz.gov.cn)进行公开,即可视为企业产品标准已获备案,无需再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登记。
上述负责人介绍,2015年1月1日以来,全国12个省市开展了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试点。清远自2016年8月起试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截至目前,已有有25家企业的74项标准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涵盖77种产品。从半年多的试行情况来看,强化了企业在标准制定和实施中的主体地位,有效落实了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了企业新技术形成新标准、新产品的效率,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平台,也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自我展示和自我要求的途径,即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更高的标准执行并进行公开申明。
记者了解到,实施自我声明公开后,政府部门不再对企业标准的制修订进行前期审核把关,这就要求企业具有更高的标准制修订水平,更强的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且必须保证其公开的产品标准真实、有效,并对其实施后果依法承担责任。接下来,清远市质监局将加强企业产品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组织、行业团体对实施自我声明公开的产品标准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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