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均拨款水平:1.7万元/年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荣华)深圳5所市本级中职学校今年率先实行生均运行拨款政策。近日,深圳市财政委会同市教育局制定了涉及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政策性文件,印发《关于印发深圳市市本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运行拨款标准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生均运行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1.7万元(不含教育收费)。据悉,此举有利于提高中职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加快培养具有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人才。
国家示范性中职学校拨款标准可上浮10%
根据《通知》,本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运行拨款标准实施对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生均运行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1.7万元(不含教育收费)。国家示范性中职学校,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该标准基础上浮10%。生均运行经费由学校编报预算,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据需安排使用。
市本级中职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经费除人员经费、购买教育服务仍按现行模式保障外,其余经费全部实施生均运行拨款,即按在深圳中职学校登记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和市本级统一生均运行拨款标准计算安排经费。市本级新办中职学校开办费、大型实训设备购置等费用,由市财政部门另行安排,其他正常性支出应在生均经费中保障。
生均运行拨款经费包括基本支出(不含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学校维持日常运行、校园安全管理、实验实训运营、技能大赛、课程改革、校舍建筑物及设备设施日常维修维护、补充完善及更新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等经费开支等方面。
今年5所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提高2500元
考虑到在校生人数较少的中职学校以及专业特殊的学校办学成本较高,《通知》明确,实有在校生人数低于1000人的中职学校,专业单一且培养成本较高的艺校、体校,以及新开办的学校前三年未达到招生规模时,可暂不实施统一生均运行拨款,其办学经费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保障。同时,因各区中职学校专业以及在校生规模差异较大,结合强区放权的精神,《通知》规定各区可参照市本级标准执行,也可结合本区域产业发展和中职学校专业设置的需要,单独制定本区公办中职学校生均运行拨款经费标准。
根据以上规定,市本级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新鹏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开放职业技术学校共5所学校率先实行生均运行拨款政策。经测算,2017年按照上述生均运行拨款标准安排经费后,5所市本级中职学校按生均安排的运行经费将提高2500元/生以上,为进一步提升深圳中职教育办学质量提供了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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