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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文学和作家以尊严

2017-02-11 00:17 12 internal

近日,《人民文学》发布消息称,2017年将把稿费标准提高到千字500元-800元,再次让文学创作者们感到鼓舞。2016年以来,北、上、广三地文学期刊掀起一股“涨稿费”的风潮。2016年7月,上海作协旗下两大文学期刊《收获》《上海文学》两家期刊将最高稿费标准提高到千字千元,引起文学期刊界的震动。此后,文学杂志涨稿费开始成为文学界的一个共识。广州《花城》《作品》两家杂志也于2016年初和2017年初将稿费标准提升至千字500元以上,优质稿件甚至可达千字1500元。然而,目前文学期刊增涨稿费的动力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或政府专项资金,如何让文学期刊自身产生盈利、造血功能,专业人士认为,可以在期刊的版权保护上做加法。

文学期刊引入“打赏”机制

近年来,上海引领了文学期刊“涨稿费”先潮。2011年,上海市主要文学期刊稿酬提高至每千字500元。在上海市委宣传部“文学发展基金”的支持下,2016年7月,《收获》第二次提高稿酬,达到千字600元-800元,特别优质的稿子可达每千字1000元。《上海文学》紧随其后,自2016年7月刊起将最高稿酬提高至千字千元。这一举动当时颇引起全国各地文学期刊和创作者为之热议。

在这一波“涨稿费”潮之前,原来的稿费标准已经近20年都没有变化,大多处于千字200元的水平。与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大幅提高的现实相比,文学发表的低收入更显尴尬。

作为全国文学期刊重镇,广州也在同期发力。2016年1月,《花城》率先动作,稿费标准从千字300元提到千字500元以上,最高可达800到1000元,单期稿酬支出预算达到20万元。《广州文艺》也将稿费从千字200元涨到300元。《花城》杂志主编朱燕玲表示,“稿酬提升能增加写作者的自信心和荣誉感,能激励更纯粹的创作,给文学和作家以尊严。”

目前,全国各地文学期刊如《诗刊》《草堂》《青年作家》等均开始实行不同幅度的稿费提升。

2017年,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办的《作品》再次改版,并将稿费标准全部提高至千字500元,同时,在季度、年度的评选中对最好的作品进行“追加稿费”式的“打赏”,年度最佳一批作品的最高稿费可以达到千字1500元。

在千字500元的平均基础上,《作品》还会在后续阶段向网络、微信等平台开放,调动广大读者进行投票评选,然后由编辑部进行评判,形成“季度赏”“年度赏”两次奖励性大赏,追加“二次稿费”“三次稿费”,每次增加500元。这样,年度最佳作品就能拿到千字1500元。

“一篇3万字的作品,如果拿到年度最佳,可以多拿到3万元,这是多么大的鼓励。”《作品》杂志社副社长王十月表示。

版权保护提升杂志造血能力

与上世纪80年代的“黄金时代”不同,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文学期刊订数持续下降,当前一些期刊的订数虽然开始缓慢回升,但整体仍处于较低水平。而一些期刊即便实现盈利,其额度也不足以推动稿酬标准发生大幅提升。

因此,目前文学期刊增涨稿费的动力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或政府专项资金。以《花城》为例,它的稿费来源于订阅利润、出版集团扶持基金和广东省委宣传部专项基金三部分。同样,《收获》《上海文学》《作品》的稿费提升资金也来自宣传部门的专项经费。那么,文学期刊是否就完全失去了市场盈利能力呢?

朱燕玲指出,导致文学期刊没有“造血”能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版权法对文学期刊保护的缺失。“上世纪90年代初,我们的版权法修改过一次,之前文学期刊拥有一年的专有版权,包括出版权,但那之后就没有了。我们到处去组稿,还要付给作者稿费,加上人员的工资,这些经营费用都不少。但是我们只是获得了一个首发权,之后就跟我们没关系了。”

目前,全国文学选刊会定期转载一些优秀作品,但转载费只有几百。低转载费也被业内默认。

与之不同的是,作者的作品出版会与出版社签订合同,规定出版社拥有五年或以上的版权,期间如有影视版权出售等收入,出版社也可获得分成。而文学期刊则没有这一系列的权益。“因为按照惯例文学期刊是不签合同的。”

“剧本荒”成为近些年影视质量下降的国际性问题,而文学期刊也无法从中获利。“好些年前,比如张艺谋等有些导演都是看全国的文学期刊的。文学永远是艺术之母的。近两年我也跟一些影视公司打过交道,他们好像已经不满足于这样,而是自己想个主题就去上马。但还是有一些导演愿意去买杂志上的中短篇小说作为剧本。”

《花城》每年发表两三部长篇和数十个中篇小说,朱燕玲认为,如果版权法或国际版权公约能将期刊纳入版权保护范围,这些作品的出版、影视等衍生收益有可能让文学期刊获得“造血”能力。

南方日报记者 陈龙

编辑:inte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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