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第二类疫苗纳入国家规划
据新华社北京2月7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从完善机制、促进研发、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关于完善疫苗管理工作机制,《意见》提出,一是健全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调整机制,逐步推动将安全、有效、财政可负担的第二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二是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鼓励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三是建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策协调与衔接。
在规范预防接种管理上,《意见》提出,一是加强第二类疫苗接种统筹管理。二是加强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规范接种单位设置、人员资质、预防接种设施条件、冷链管理等。三是强化预防接种能力建设,加强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科室建设,落实预防接种等公共卫生职责。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
为保障预防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意见》要求,一是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二是建立稳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投入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足额安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特别是冷链系统和信息化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科学合理核定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足额列入预算。三是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四是完善预防接种相关价格政策,科学合理核定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标准,尽快落实第二类疫苗储存运输费。五是加强预防接种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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