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规19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39件
1月21日,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决定草案24件,通过19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39件;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等6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8项,开展专题询问1项、执法检查2项,听取和审议专题调研报告3项;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6人次。
2016年工作成绩
注重提高立法质量
在重点领域立法方面,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改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推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西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保护水质安全;作出关于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工作的决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邻避”矛盾。
在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完善法规起草、评估机制,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组织起草法规草案5项,委托高校立法基地起草法规建议稿14项;委托第三方对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等3件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开展立法需求社情民意调研,公开遴选立法保护广东岭南中药材第一批品种。对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等14件法规进行宣讲。
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完善法规审查工作机制,加强重点环节把关,指导各市出台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完善立法工作制度。同时,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广东省立法研究所建立培训基地,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开展各市首部法规点评工作,推动各市立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为加强立法能力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去年还组建了省立法研究所,设立立法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与中山大学联合创办立法学术期刊《地方立法研究》,召开粤港澳三地立法学专家立法交流研讨会。另外,建立法学专家到人大工作机构挂职锻炼制度,培养储备立法人才。
增强监督实效回应社会关切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加强重要民生保障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整治电信诈骗工作情况、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中教育保障常住人口全覆盖工作情况和解决我省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部分村(居)民生活用水难、实现村(居)供水一体化及“村村通”自来水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民生保障和改善措施落到实处。
在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农村垃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组织人大代表交叉检查农村垃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垃圾管理情况第三方评估。听取和审议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专项进行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河长制实施情况调研,制定加强河长制实施情况监督办法,开展城中村污水治理专题调研并作出决议,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在司法工作监督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两院”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改革完善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制度情况、省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省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依法执法、公正司法。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制定新形势下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开展预算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实施办法、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整理和督办工作规定,修订专题询问工作规定;建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成立监督司法专家咨询委员会。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报告指出,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组织代表开展整治电信诈骗、加快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等专项视察和调研,并根据代表要求安排6场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据统计,全年共邀请代表130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基层代表663人次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列席。
报告上的数据显示,省人大常委会全年共办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3件、建议783件,闭会期间建议和来信21件。确定3项重点建议交由省政府重点办理并进行重点督办。同时,依托大数据服务平台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管理,探索将代表建议集成处理,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将212件建议整合为72项集中交办。制定代表提出建议工作指引。
备受关注的是,省人大常委会建设了代表“履职支撑保障体系3-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意见‘一键通’平台”,并组建广东省人大代表监督工作研究所。在代表培训方面,省人大常委会举办3期代表培训班,现场培训274人次,在线培训679人次。
另外,省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流与合作,举办广东省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与葡语国家地方议会交流会,拓展人大外事工作平台。全年共接待外国议会代表团45批433人次,其中国家级、省州级议长团7批92人次。
今年主要任务
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推动补齐民生短板
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是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新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如何加强监督工作?报告提出,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继续发挥联网监督、第三方评估、人大代表监督工作研究所和监督司法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制度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监督工作新机制,在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使人大监督工作成为补齐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的有效推力。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将深化对预决算的监督,加强对地方财政收入质量等问题的监督,选择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等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加强专项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监督。继续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的监督,增强资金支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推进全省预算支出联网监督工作,继续推动省级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省市联网监督工作。围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强民生领域的监督,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报告还指出,2017年将围绕新一轮绿色广东大行动,加强对环境状况及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等工作的监督,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建立健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的监督工作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亮点
委托第三方起草:2013年委托起草信访条例等2项法规;2014年委托起草工商登记条例等7项法规建议稿;2015年委托起草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等10项法规建议稿;2016年委托起草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等5项法规草案、西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等14项法规建议稿。
委托开展立法后评估: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组建以来,受常委会委托,先后对安全生产条例等7件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
健全公开征求意见机制: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起草过程中开展“是否设置电梯安全首负责任”投票活动,4天时间近1000万人次参与。在制定禁毒条例过程中,近3000名网友就快递物流寄递实名制问题参与投票活动。
开展各市首部法规点评:对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12项法规进行了点评。
图表:郑淑雯
●南方日报记者 辛均庆 通讯员 任宣
编辑:inte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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