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加快解决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慧 通讯员/惠环宣)2016年12月6日,惠东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仅两小时后即组织环保、市场监管、城建、住建、公安、环卫等部门,对投诉区域内5家流动烧烤摊档进行查处,令群众拍手称赞。
2016年12月20日,惠城区环保分局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感谢环保部门听取群众诉求,依法解决“长生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评选址问题。
博罗全县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综合行动。日前,网友“王生”通过“党政领导信箱”向惠州市副市长邓庆忠投信,称赞博罗清拆非法畜禽养殖场做得好,称“那是比捡了钱还高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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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中央环保督察东风,惠州各县区推动企业深化治污,关停整治一批环境严重违法企业,切实解决一批老百姓关心的身边环境问题,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纷纷“点赞”。
截至今年1月11日,惠州共向中央环保督察组上报案件材料32批次224件案件,案件办结率100%。共责令整改企业314家,限期整改93家,停业、关停、取缔299家,查封扣押22家;立案处罚266家,处罚金额1880万元;约谈21人,行政拘留5人,刑事拘留5人。
守红线
“铁腕执法”维护惠州生态环境
地处惠东县东北部的莲花山白盆珠自然保护区是集生物资源和环境资源保护、科学研究、科普教育、生态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自然保护区。
环保督查期间,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保护区内涉嫌违法建设问题,惠州市委、市政府成立专案督办组,对莲花山白盆珠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加强督查督办。惠东县立即制定《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交办案件查处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截至2016年12月26日,已全面完成莲花山白盆珠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建筑物清拆、建筑垃圾清运和复绿工作,共植树1.1万株,抓捕涉案人员6人,并对其中4人实行刑事拘留。
同时,博罗县一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小企业、小作坊也在环保督查期间“应声倒下”。2016年12月3日,长宁镇无证生产、废水直接排放的“冠力电子厂”和“锦兴五金电子厂”被查处,公司负责人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博罗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连夜查处惠州市睿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刑拘该公司负责人1人;位于博罗县杨侨镇的惠州市盛易木业有限公司锅炉废气超标排放,被顶格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祛顽疾
攻坚养殖污染等“老大难”问题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特别是禁养区养殖场拆迁,多年来是各地农村环境问题的“老大难”,也是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各县区环境治理的“攻坚战”。
“痛下决心,重典治乱,对非法养猪场绝不手软!”“彻底清理禁养区违法养殖污染,发现一家,清拆一家!”在各县区,坚决取缔非法养殖场的坚定决心都成为推动整治工作的最有力推手。
其中,惠城区依法清理全区120多户非法养殖场,清理面积达15000多平方米;仲恺高新区联合当地驻军推动军地污染整治,完成潼湖区域包括原广州军区联勤部名下全部猪场的关停工作;惠阳区对清拆养殖场进行消毒灭原,杜绝非法养殖场回潮;博罗县环保局联合杨村镇政府对产生环境污染的杨村镇李村白泥湖的养鸭场进行清拆;惠东县开展清理整治非法畜禽养殖场反弹专项行动,一个月来,全县共清理整治非法养猪场69家,清理转移生猪1.7万头……
此外,龙门县还依法取缔部分非法采矿场,攻下一个个环境治理的“堡垒”。在整治矿山开采环保问题的过程中,龙门县还摸索出一套“一堵三不留”的机制,即“堵路,不留机械、不留人员、不留工棚”。截至目前,铜锣寨、大寮、奇坑顶、英中、赤子水5处旧开采点开展复绿工程,截至目前,已复绿面积120亩。
惠民生
大批扰民问题获得彻底解决
“过去夜夜都能闻到臭味,严重时连门窗都不敢打开,真是难受!”家住惠城区江北望江村的黄女士最近喜笑颜开,连夸中央环保督察行动好。
原来,接到江北望江村垃圾收集点污染环境举报案件后,惠城区立即采取措施,取消该垃圾收集点,向周边村民、住户派发垃圾桶、环境卫生宣传资料,并加大上门收运垃圾力度,整改工作得到群众好评,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
2016年12月5日,接到汝湖上围村石粉厂污染举报案件后,惠城区当晚立即组织查处,责令该厂立即停产,并实施断电、查封,随后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并平整堆放场地,根本解决其环境污染问题,当地村民对查处效果表示非常满意。
2016年12月16日凌晨,惠阳区接到中央督察组转来群众反映淡水片区大排档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的现象。当晚城管、公安、环保、食药监、工商等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到现场调查,现场责令相关档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正是积极行动、立行立改,真正使督察过程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一大批臭气、噪音扰民问题得到迅速、彻底解决,百姓纷纷点赞。
强机制
严格遵守“三个第一时间,四个一律”
如何高效落实交办案件工作?“三个第一时间,四个一律”成为关键点。
所谓“三个第一时间”,即第一时间交办案件,明确责任单位、包案责任人、办结时限;第一时间整改,及时解决处理交办案件;第一时间反馈,案件办理结果按要求及时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汇报。所谓“四个一律”,即一律立案依法处理、一律顶格处理、一律公开曝光、一律倒查责任。
惠州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三个第一时间,四个一律”的要求,大力推动交办案件落实,实行领导带班制、集中办公制、限时办理制、倒查追责制。
其中,市协调联络组对省交办案件组转来的案件,全部限时在1小时内完成梳理和分发。市县(区)均须按时限要求,分别在5日内向市上报、8日内向中央环保督察组上报案件材料。
市协调联络组与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建立重点案件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市、县区两级纪委已启动追责问责,截至1月4日,全市共问责追责65人。
编辑:inte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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