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表彰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4年以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紧紧围绕省委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取得了令人鼓舞的阶段性成果,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省委决定,通报表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等40个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宋伟江等80名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面实现法治广东建设的预期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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