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结一宗案件 最快不到10天
南方日报讯 (记者/戴晓晓 通讯员/王东兴)11日,笔者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深圳法院“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6年6月开始,深圳市两级法院全面试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办案质效大幅提高,全市法院约13%的法官结了43.8%的案件;全市法院简单诉讼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不超过45天,有些区法院的简案周期更短,不到10天就审结一宗案件。
“这是一场问题倒逼的改革。”深圳中院副院长黄志坚说,2016年深圳法院全年受理案件超过34万件,同比上升19%,而全市法院办案法官数量由2015年的1033人减少到目前的981人,案多人少压力越来越重。
为破解难题,深圳市两级法院从2016年6月开始全面推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半年来,深圳法院简案快办团队受理各类简单案件8万余件,结案7万余件,约占同期全市法院新收、结案总数的半数。全市法官人均结案283件,同比上升30.4%。
“今年深圳法院要围绕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繁简分流‘深圳标准’,推行案件识别、分流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把简案快办的结案比例提高到50%以上。”黄志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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