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乡镇纪委执纪办案“体虚症”?
■纪检工作调研
阳山县下辖12个镇1个瑶族乡,全县专职纪检监察干部87人(乡镇纪委专职干部39人)。过去,乡镇纪委主业缺失、职能泛化、孤军奋战、能力不强等诸多“软骨病”和不敢办案、不愿办案、不会办案等“体虚症”日渐凸显,有的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玩太极”,尽量不办或少办,存在“气虚”、“缺钙”综合症。
为让乡镇纪委归位、入位、到位,集中精力履主责抓主业,2015年9月以来,阳山县纪委“聚焦、对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突出主业主责,在加强办案工作中积极推行乡镇办案协作区制,激起乡镇纪委办案一池活水,有效诊治了乡镇纪委履职“气虚”、办案“缺钙”的疴疾,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发展,为阳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撰文:阳山县纪委调研组
推行办案协作区提升乡镇纪委办案效率
阳山县纪委推行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解决了办复杂案件力量不足的问题,锻炼和提高了乡镇纪委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了办案效率,也有效避免了乡镇纪委办“人情案”的发生。
落实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成立县纪委办案协作区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案件副书记任组长;分管案件、信访(案管)、案件审理的常委任副组长;相关室(组)负责人为成员。二是保障到位。专门下发文件明确,在乡镇办案协作区开展工作时,办案经费及后勤保障等由案发地乡镇负责。三是人员到位。县纪检机关和乡镇纪检骨干统一调配,随时等候调遣安排,变过去乡镇纪委办案“独唱”为现在“大合唱”,办案力量得到充分保障。
健全三项机制。一是制度机制。县纪委统一健全《阳山县纪检监察办案协作区工作制度》等制度,对协作区制度运作程序、工作责任、纪律要求、保障措施及考核与奖惩都做详细要求,使乡镇协作区办案有章可循。二是运行机制。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对于一般普通易办案件,按照属地职责范围归口交乡镇纪委自行办理;乡镇纪委认为案件重大、复杂自办有困难的,可报经县纪委主管领导同意后,交本协作区工作组在本协作区内确定案件调查组组长,抽调人员组建调查组,明确调查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实现协作区域和县纪委上下整体联动。三是奖惩机制。县纪委把各乡镇支持、配合协作办案情况,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坚持三个统一。一是统一分区。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均衡、地域相近”的原则,把全县13个乡镇划为4个办案协作区,办理疑难案件时,整合使用办案骨干人才库的人力资源。这种协作区办案的形式,弥补了乡镇纪委办案人手不足的“短板”,变过去乡镇单独作战为协作区内联动办案。二是统一调度。针对乡镇纪委在办案工作中熟人多、说情多、干扰多、阻力大的实际,县纪委实行办案协作区工作组组长负责制,工作组组长对协作区的案件查办和办案安全负总责,科学调度,合理安排办案力量,充分整合办案人力资源;同时严格落实“回避制”,即案发地纪检监察干部回避、与涉案当事人有同学朋友或亲戚关系的回避,有效地排除了人情关系的干扰。三是统一硬件建设。规范乡镇纪委建设,13个乡镇纪委配套建成了标准谈话室,并建立健全谈话室运行管理机制,有力推动基层纪检机关执纪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存在问题有乡镇领导认识不足
办案协作区制度经过近一年多探索和运行,在整合办案资源、排除外来阻力、提升办案水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化解基层纪委办案难的问题上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在推动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需在不断创新中加以解决。
基层认识有待深化。首先是个别乡镇主要领导层面的认识。对落实“两个责任”理解把握不深,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办案协作区来自己辖区办案是对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不信任,是对自己工作“挑刺”,导致对协作办案不热心。其次是个别乡镇纪委书记层面的认识。一是担心跨地区办案会被本单位主要领导认为是“荒自己的田,种别人的地”;二是患得患失,担心查办案件会引起班子其他成员的“微词”,将来影响自己的前途;三是心存顾虑,觉得和涉案单位及涉案人员抬头不见低头见,致使出现上热下冷,上级反复催,下级不给力的现象。
业务能力有待强化。一方面,由于基层违纪违规形式更加隐秘,手段不断翻新,纳入协作区查办的案件一般都是案情比较复杂,涉及范围、人员较广的案件,给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出了新挑战。另一方面,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员岗位流动性大,加之基层工作繁忙琐碎,平时学习时间少,业务知识相对薄弱,整体办案业务能力不强。
工作成果有待转化。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只是手段,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发挥治本功能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在办案协作区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办案组人员多为临时组建,案件查办完结后即解散。如何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深入分析发案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预防建议等后续工作缺乏。及时将办案成果转化为治本资源,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阳山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解析
成立县纪委办案协作区工作领导小组,保障到位、人员到位
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均衡、地域相近”原则,把全县13个乡镇划为4个办案协作区
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一般普通易办案件,按属地职责范围归口交乡镇纪委自行办理;乡镇纪委认为案件重大、复杂自办有困难的,可报经县纪委主管领导同意后,交本协作区工作组在本协作区内确定案件调查组组长,抽调人员组建调查组,实现协作区域和县纪委上下整体联动
落实“回避制”,即案发地纪检监察干部回避、与涉案当事人有同学朋友或亲戚关系的回避
县纪委把各乡镇支持、配合协作办案情况,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弥补乡镇纪委办案人手不足“短板”,避免乡镇纪委在办案中受到干扰等
■建议
考核乡镇领导“主体责任”
加强教育培训。一是定点培训。要定期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就案件检查业务知识、案件调查方法技巧等进行专题培训,提高他们的办案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跟案培训。县纪委在办理案件时,有针对性、选择性地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参与办案工作,通过“传、帮、带”,以老带新、跟案培训,以案代训,以案促学,帮助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完善机制。一是明确两个责任。结合阳山实际,出台文件,进一步明确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同时,与各乡镇党委签订责任书,把乡镇党政领导是否支持办案、是否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考核内容,严格兑现奖惩,对压案不查造成影响的严肃追责,为乡镇纪委办案营造好的工作环境。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规范性工作制度,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学习培训、线索初核、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自身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完善和规范,保障和促进办案协作区工作的顺利推进。
加强指导。针对部分新任乡镇纪检干部业务生疏、办案能力缺乏等问题,采取“以会代训”“以案带训”“跟班学习”等方式,使新任纪检干部尽快掌握办案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实行纪委常委和室主任定点联系乡镇制度,进行“对口”业务指导;搞好分类指导,对工作薄弱、无案件的乡镇,着重指导其排查案件线索;对案件线索较多、工作进展较快的乡镇,帮助其总结经验,研究规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编辑:inte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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