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远国税收入首破百亿元
南方日报讯 (记者/戚莹莹 通讯员/陈敏)笔者1月3日从清远市国税局获悉,2016年,全市国税系统完成税收总量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达102.4亿元,同比增收19亿元,增长22.8%。
据清远市国税局统计,去年清远国内税收收入96.7亿元,增收19.1亿元,增长24.6%;为清远市地方财政直接贡献税收19.7亿元,同比增收3.8亿元,增长23.8%。
去年清远国税税收收入主要受“三增两减”因素影响。
“三增”是经济平稳运行、水力发电量大幅增加、“营改增”和卷烟消费税收政策调整成为税收增加的三大主要因素。
2016年前三季度生产总值(GDP)增长7.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9%,社会商品销售总额增长10%,商品房销售额增长38.3%。在此带动下,税收收入实现增长。
2016年,全市降雨量增长明显,促进水力发电量大幅增加。2016年前三季度,全市水力发电量同比增长72.6%,促进2016年全市发电企业税收同比增收1.85亿元,增长62%。
税收政策调整上,2016年5月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带来增收额16.3亿元;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带来增收额1.04亿元,同比增长52.2%。
“两减”因素一是水泥产品价格低位徘徊。据了解,2016年前三季度,全市水泥产量同比增长较大,但受产品平均价格同比下降影响,2016年全市水泥生产行业税收同比减收2.09亿元,下降27.7%。
二是新旧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减收效应进一步放大。其中,2016年1月至11月累计,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税收政策减免税额1.75亿元,小排量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额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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