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中院探索从“心”出发的少年审判
日前,共青团中央下发《关于命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4—2015年度)的通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这是广东省法院系统获此荣誉的5个法院之一。
近年来,惠州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同时借助各种社会力量,从多渠道关怀未成年被告人。一张圆桌、一揽子机制、一群“爱心法官”,强大的心理干预网在惠州中院少审工作中全面铺开。
卢慧 温永宏 卢思莹 周泽锋
“圆桌法庭”软化审判席、温暖少年心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未成年被告人小文(化名)被法警带入惠州中院少年法庭。不过令小文惊讶的是,现场没有高高的审判台,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圆桌。
小文被卸去冷冰冰的手铐,在监护人陪伴下,与法官、检察官、辩护人等一起围坐在圆形审判桌旁。与往常庭审中剑拔弩张、激烈交锋的情景不同,审判现场如召开家庭会议一般温情平和。庭审持续了两个小时,小文在接受庭审教育后当庭认罪、悔罪,流下悔恨的泪水。
惠州中院刑二庭副庭长严丽芳介绍,包括“圆桌法庭”在内,惠州中院探索完善一系列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人的重要举措。例如,开庭前100%给未成年被告人填写问卷调查,帮助了解被告人信息及犯罪原因;审判未成年被告时,引入“代理家长”机制。
在惠东发生的一宗抢劫案中,未成年被告人小钟(化名)犯罪时未满15岁,庭审时其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惠州中院通过“代理家长人才库”为小钟联系了一名“代理家长”,对小钟进行情绪稳定和法制教育,同时监督保障其合法权益。小钟流泪表示:“法院为请来的‘代理家长’让我心里感到温暖,我一定接受改造,重新做人!”
“既感化未成年被告人,又维护其合法权益,‘代理家长’机制实现‘双赢’”,严丽芳介绍,目前,惠州中院刑二庭已联合市关工委共同组建适用于全市两级法院的“代理家长人才库”,由市关工委推荐固定人员为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未成年被告人担任“代理家长”的角色,并联合下发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人才库的组建、权利义务、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等内容;刑二庭还专门组织培训,所有人才库成员培训后持证上岗,目前“代理家长”机制已在惠州全面建立。
“犯罪记录封存”助迷途少年回归社会
2012年10月的一天下午,小良(化名)在惠东县吉隆镇一溜冰场旁边的小店内看电视,看见向他人“要钱”的哥们叫自己过去帮忙,便拿起一块砖头准备砸向被抢的包某,包某最终被搜走一部手机和20元钱,小良因此被指控抢劫罪。
“在审理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小良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其自幼缺少父母关爱,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到惠东县打工,受教育程度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因交友不慎,出于哥们义气被他人纠集参与犯罪,走上犯罪道路。”案件审理法官、惠州中院刑二庭庭长丁祥雄说。
最终,考虑到小良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能认罪悔罪,存在较大改造、教育空间,惠州中院最终改判小良缓刑。但同时,合议庭法官分工合作,一方面在判决书上附上《法官寄语》,以期感化小良;另外一方面,丁祥雄积极与案件一审法院——惠东县法院法官李彬雄联系,沟通安排小良到母亲所在的工厂上班,同时联络关工委和志愿者协会提供帮教,通过大量详实的工作帮助小良真正回归社会。
更为重要的是,小良的犯罪记录档案将永久封存。“对于被判缓刑得以复学和复工的未成年人来说,最主要的顾虑还是怕之前的犯罪行为影响日后的生活、工作。”丁祥雄说,包括小良在内,惠州中院对刑期5年以内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施行永久封存,“这相当于刑期5年以内的未成年人在社会上还是零污点,对于他们回归社会有很大帮助”。
用温情和感化性宣判敲开迷失少年的心
在法与情之间,惠州中院从事少审工作的法官一面秉持法律的公平公正,一面用温情感化那些在成长道路上一时迷途的少年。带着爱心办理案件,带着爱心帮助他人,“爱心法官”是被告人及其家属送给他们的赞美。
心理辅导—宣判—帮教视频—法官寄语……2014年11月19日,惠州中院少审庭上,第一次采用亲情感化的方式宣判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小鲍(化名)因误会冲动刺伤被害人并致其死亡。
法院邀请心理辅导教师先对小鲍进行心理安抚和辅导,然后才被带到少年审判庭进行宣判,随后还播放家属感化视频。视频中,小鲍的姐姐含泪告诫弟弟要正视自己的冲动给家人和被害人家属带来的伤害,希望他在狱中认真改造,家人会一直等他。看到此,小鲍受到极大震撼,双手紧握,嘴角抽动。
此时,3名“爱心法官”围坐在小鲍身旁进行“阳光寄语”。小鲍含泪对法官说:“我知错了,想对被害人的家人说一声对不起!我一定好好改造,家人还在等着我……”
“这种凸显人性关怀的感化性宣判是惠州中院首创”,刑二庭法官张晓燕介绍,该模式依托庭前社会调查,结合心理干预机制,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将亲情感化和法律感化融合进严肃又不失温暖的宣判教育,实践证明可以很好地激发罪错少年自我修正的内动力。
张晓燕同时表示,跨入手机微时代后,很多人通过微信获取信息,而法官也不再只是高坐审判台,在惠州中院启用的“惠民少年法律之窗”微信号上,通过动漫形象亲切、生动地进行普法教育宣传,深受未成年人喜爱。动漫形象在普法、推行心理辅导干预方面效果显著,再加上感化性宣判,充满温情的少审工作给迷途的孩子一缕引路的阳光,用温情感化孩子的心,用爱心指引孩子回归向善。
编辑:inte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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