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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失信将处处受限

2016-12-31 08:40 7 internal

南方日报讯 (记者/叶永茵)2017年1月1日起,《东莞市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该《办法》是东莞首个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试行期达三年。29日,东莞市工商局提醒企业要爱惜自己的信用,一旦失信,在行政部门将处处受限。

系统数据实现无缝对接

《办法》明确,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进行统一的数据归集,通过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集中公示,有利于真正实现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和全面公开。各部门分别制定企业信息公示清单,对照清单,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及企业信用的信息,包括工商登记、许可审批、企业年报、监督检查、表彰奖励、行政处罚、黑名单等,录入上传到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东莞市工商局升级改造现有的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系统和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对相关数据进行集中归集、管理和公示,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公众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企业信息,部门可以通过该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做到“一网归集,双向服务”。

《办法》明确了行政部门对有警示信息记录的企业,可视其情节采取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等八类重点监管和约束、限制措施。东莞市工商局表示,未来,各行政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以及行政许可、资质审核、表彰评优、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招投标、信用贷款、项目合作、商业投资、商务采购、经营决策等工作中,将主动查询企业信息,对有警示信息记录的企业采取必要的约束措施。

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失信机制

过去,部门对失信企业的约束往往局限于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领域,受制于部门间信息不互通、信息化建设不同步等原因,缺乏实施联动约束的手段和载体,更多是个案惩戒,对失信企业的震慑力有限。

此次《办法》明确升级改造现有的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模块。需要对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的,由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并将备忘录注册到联合惩戒模块。

东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发起部门通过模块,向参与部门实时推送失信企业信息。参与部门在业务办理时,登录模块单体或批量查询验证失信企业信息,如查询到属《备忘录》中明确的联合惩戒对象,依法采取相应的约束限制措施,并通过模块反馈惩戒结果。目前,联合惩戒模块完成开发并投入使用。

编辑:inte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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