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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量标准降为1.8L 司机有居住证即可申请

2016-12-23 09:46 3 internal

    在征求意见一个多月后,12月21日,广州市交通部门正式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关于查处道路客运非法营运行为涉及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问题的意见》等3份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文件。

记者获悉,新政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人士共967条意见。交通部门会同法制部门逐一分析,充分吸纳后,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对比征求意见稿,《网约车管理办法》小幅降低了车辆的准入门槛,排量要求从原来的1.8T或2.0L统一放宽至排量不小于1750毫升,对车辆的长度、宽度和高度要求并未发生变化。司机方面,该办法新增了“需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要求,向其他同类城市看齐。

广州交委主任陈小钢表示,新政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相关监管和执法行动也会立即跟进。

变化一:车辆准入门槛降低至1.8L

据介绍,征求意见中对车辆准入标准意见较为集中,且各方意见差异较大。既有认为征求意见稿所设车辆标准较高、应适当降低的,也有明确表示支持征求意见稿所设车辆标准或认为应进一步提高标准的。

在对《网约车管理办法》修改过程中,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对网约车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充分考虑了各方的意见,既最大程度满足市民对高质量网约车服务的要求,又积极吸纳部分公众希望进一步降低车辆门槛的意见,统筹兼顾、平衡各方诉求及利益,对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

新政要求,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燃油车辆应该符合车长度不小于4600毫米,车身宽度不小于1700毫米,车身高度不小于1420毫米,配置防抱死制动系统(ABS)、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排量不小于1750毫升等要求。

而新能源车辆则应符合车长度不小于4600毫米或者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车身宽度不小于1700毫米,车身高度不小于1420毫米,配置防抱死制动系统(ABS)、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配置电子制动力分配系统(EBD)等要求。其中,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辆,还应当满足纯电动续驶里程不低于100公里的条件。

对比征求意见稿,对燃油车辆的要求有所降低,由1.8T或2.0L统一放宽至排量不小于1750毫升。而且在《网约车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180日内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龄要求,由2年放宽至3年。但“一年新车”的要求并未改变,仍要求“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未满1年”。

对比同日发布的京、沪“专车新政”,三地均要求车辆需有本地车牌,但上海对车辆限制较低,只要求轴距高于2600毫米,广州与北京一样,降低了对车辆排量的要求。

变化二:司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居住证

征求意见中,有意见认为,在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应允许驾驶员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不宜对驾驶员户籍做强制性规定。但在新政制定中,为保障对乘客服务质量和乘客乘车安全,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参照其他同类城市做法,要求网约车驾驶员应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

除此之外,《网约车管理办法》还规定,网约车司机应符合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具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了解到,相比于征求意见稿“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要求,新政对年龄要求有所放宽,只需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相比京沪“专车新政”,广州对人的要求依然最松。北京、上海均要求有本地户籍。

变化三:顺风车服务仍限制为一天两次

据悉,对于拼车、顺风车等乘运行为,有意见认为,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节能减排,应鼓励发展,但应细化相关规则,进一步明确与非法运营行为的界限。

修订之后,对于此前公众意见比较多的拼车或顺风车服务“一天不超过2次”的规定,《合乘问题意见》并无修改,依然要求“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的,合乘出行提供者可在全天提供不超过两次合乘出行;免费互助合乘的,合乘出行提供者每日提供合乘出行次数不受限制”。此外,为明确合乘出行计划的具体内容,避免被非法营运行为人利用,在《合乘认定意见》进一步明确出行计划及线路应当包含具体时间和地点。

此外,对于合乘出行提供者通过合乘平台提供合乘服务的,还应在合乘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并提供合乘出行车辆的号牌、车型、年检记录以及保险状况等信息。同时,合乘平台应通过技术手段做好合乘出行管理,将提供合乘出行的车辆相关信息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并实时传输合乘出行信息。车辆信息应包括车辆号牌、行驶轨迹、提供出行时间和出行次数等。

变化四:完善网约车相关法律责任

据悉,意见征集中,有意见认为,在《网约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相关主体的部分义务缺乏相应的未尽义务法律责任,因此,为使《网约车管理办法》得到有效落实,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交通部门完善了《网约车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平台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责任。

此外,针对强化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监管,应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承运人责任进一步细化的意见,交通部门在改革政策文件中增加了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或转移承运人责任、应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不得转嫁经营风险、不得隐匿车牌信息等规定。

■焦点问答

问:对网约车价格有何规定?

答:新政规定,将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同时,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网约车平台公司官网和客户端对收费标准和服务价格进行明示。

在顺风车和拼车价位方面,新政规定,合乘出行分摊的出行成本仅限于车辆燃料(用电)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分摊费用不得超过上述直接费用,分摊费用只能按合乘里程计费。合乘平台可在合乘者分摊的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

问:网约车驾驶员应遵守哪些行为规范?

答:网约车驾驶员应接入已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将车辆交由未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不得将个人所有的网约车交由他人营运;不得进入巡游车专用候客通道、站点轮排候客、揽客;在载客状态时不得承接其他预约业务等。

南方日报记者 余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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