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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消委会点名批评“京东”

2016-12-21 00:27 3 internal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倩 通讯员/粤消宣)19日,广东省消委会(以下简称“省消委会”)发布了11月消费投诉情况,数据显示“双11”开始后的日均投诉量是之前日均投诉量的近3倍。省消委会特别指出,京东违约问题突出且处理消极,有消费者购买20件T恤只收到8件,京东最终只同意补偿1000京豆(相当于10元抵用券)。

销售服务类投诉增长11倍

据统计,11月,广东省消委会共接待来访、投诉咨询1401人次,环比上升13.4%;其中接到消费者投诉532件,环比下降4.9%。其中,“双11”网购促销活动是11月消费投诉产生的重要源头。

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以“双11”为界,11月1-10日省消委会共接到消费投诉84件,11月11-30日投诉增至448件。经对比,“双11”开始后的日均投诉量是之前日均投诉量的2.67倍。例如,销售服务类11月前10天共接到投诉9件,“双11”之后接到投诉108件,增长11倍。

京东:对投诉处理消极

11月,广东省消委会共收到消费者有关京东的投诉案件共计9件,其中7件投诉是反映京东下单后无法送货,或送货不及时。

消费者伍先生在京东第三方卖家“A21时尚专卖店”购买了20件T恤,验货签收时发现只有8件。但商家客服拒绝补发剩余的12件。消费者遂向省消委会投诉,以商家欺诈为由,要求商家三倍赔偿。

省消委会立即与京东及卖家沟通,但京东迟迟未回复。在省消委会的再三催促下,京东最终只同意补偿1000京豆(相当于10元抵用券)给消费者。消费者不接受京东和卖家的处理结果,省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维权。

该负责人强调,但京东在调解过程中,态度消极,拖延处理,对第三方卖家监管不到位,最后给出的10元赔偿方案也与消费者的损失相去甚远,“远未尽到自己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实属不应该。”

编辑:inte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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