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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度化监管农村集体“三资”?

2016-12-14 00:40 352 internal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和管理,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基层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

作为集体“三资”体量最大的县(市、区),清城区加大对农村“三资”监督,防止农村腐败任务艰巨。近年来,清远市清城区通过“查、晒、理、管、护”等途径,在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处置、使用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本文以清城区农村集体“三资”为切入口,通过调研和走访,收集归纳了清城区在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并直面存在的问题,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提出建议。

●撰文:清城区纪委调研组

清城区监管农村集体“三资”做法“查晒理管护”立体监管

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关键是要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此,清城区制定了《深化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以建制村为单位,对村级集体所有“三资”进行全面清理和确权,明确了工作的目标、范围、方法步骤和工作的任务、重点等事项,为深化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清资核产,查“三资”。早在2012年,清城区就全面开展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组两级所有资金、资产、资源,明确产权,建立台账,并将有关数据录入“三资”实时监管系统,使农村群众对集体“三资”心中有底。近年来,清城区每年都对各村集体“三资”进行及时更新录入,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或出现监管漏洞。

二是建立平台,晒“三资”。在全区推广信息化“农村财务监管模式”,通过在区、街镇成立农村财务监管中心,推广使用“农村财务监管平台”系统,实现对下辖村(居)、村小组财务信息化、及时化、精细化管理。目前,农村财务监管平台系统已覆盖到全区8个街镇及下辖所有村(居),所有村(居)、村小组账目已录入该平台,使农村集体“三资”清晰化、明白化。

三是交易公开,理“三资”。目前,在推进农村财务监管中心的同时,清城区各镇街正在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和交易平台,并在区、街镇两级设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并通过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农村财务监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等“两平台”、“两中心”,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公开化、网络化、规范化交易。

四是健全制度,管“三资”。结合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办法和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村账镇代理”和“组账村代理”制度、“三重一大”工作监督制度、《两委议事规则》《村民代表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同时,通过积极发挥村监会和勤廉监督室的作用,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财,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有效监管,切实防止农村基层腐败行为发生。

五是监管到位,护“三资”。建立完善“四维监管模式”,先是发挥理财小组(村监会)监督工作的主力军作用,理财小组有权对任何“三资”处置情况进行查询了解,并要求相关经手人、审批者进行解释,所有进入“三公开”的数据材料必须经过理财小组签名方为有效;第二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村民或村民代表达到一定比例的人数对公开内容有异议的可要求村委会或相关人员对具体工作进行解释,充分保障了群众利益不受侵犯;第三是发挥勤廉监督室和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勤廉监督员大多是长期驻村(居)、德高望重的长者或权威人士,他们的监管基本代表了村(居)民的意见;第四是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仲裁作用,对最终解决村(居)委会因“三资”问题引发的干群矛盾、经济纠纷、违纪违法问题等发挥监督、仲裁惩处职能,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不被流失或侵占。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问题“五个不规范”依然存在

虽然清城区在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调研组发现少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为“五个不规范”:

一是财务管理不规范。有的村组财务制度执行不力,大额开支不经集体研究讨论,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等;有的村组报账不及时,长期没有财会人员或财会人员长期外出,造成账目拖几个月甚至跨年度都无法结账;有的村小组财会人员变更时不及时办理财务移交手续,出现断头账、坐收坐支等现象。

二是工作程序不规范。有的村组财务账目审计时只有村组财会人员参加,而村组理财小组成员没有参加,透明度不高,群众对财务账目审计结果不认可;有的村组资产数、资源数过分依赖历史数据或者只凭经验和记忆,或者利用以前的相关表格历史数据一填了之,造成登记数字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

三是“三资”交易不规范。有的村组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时不按制度办事,民主决策、民主程序不到位,不搞招投标,不签订承包合同或签订的合同不规范,只凭个别领导说了算,严重损害村组集体利益。

四是“三资”确权不规范。有的村组由于集体“三资”登记不全、不细,从而造成资源产权底子不清晰,并且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权属界定不清,村与村之间、村民与村民之间经常产生土地、山林等权属纠纷,导致群众越级上访甚至酿成群体事件发生。

五是“三资”公开不规范。虽然镇党委、镇政府对村务公开一直高度重视,同时出台了不少制度和措施,但在个别村,由于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况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对策鼓励群众参与管理

一是加强教育。随着党的强农惠农政策持续推进,农村不断发展,农村集体“三资”违规违纪案件呈多发高发态势。为此,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领导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把法纪教育作为村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村干部民主意识、法纪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延伸触角,把强农惠农政策、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检查作为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抓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农村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二是完善制度。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定期公开财务收支、资源发包、资产处置情况,前移监督关口,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确保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要大力推行民主决策,制定财务计划、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项目的决策,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否决不合理开支,凡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实行民主决策,有效杜绝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程参与村务决策。

三是多措并举,强化惩处。要通过不断提高农村基层违法违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和案件查处力度,探索建立农村反腐倡廉新机制,使村干部“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要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人用人的力度,让村干部政治上有盼头、经济上有保障、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要整合乡镇财政所现有资源,建立“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资源联管及公开竞价、招投标等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同时,进一步发挥乡镇纪委和审计的作用,加强农村财务定期审计、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着重查处以权谋私、私分、挪用、侵吞涉农补贴补助的案件,严肃查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达到查处一个、曝光一个、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编辑:inte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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