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选辉)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广告法修订案草案进行审议,草案规定,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法制晚报) 10 网友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登录| 注册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码 下次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 没有账号 马上注册 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 QQ账户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绑定手机 手机号码 验 证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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