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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

2017-02-24 00:40 internal

南方日报讯 (记者/赫鹏翀)在清远市大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之际,为了加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环境监督的长效机制,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动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清远市环保局现面向全市范围招募100名环保社会监督员。

据悉,清远市环保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内河涌污染、大气环境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监督工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个人及各类排污单位、排污者的污染治理和排污行为;监督市(县/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执行情况;监督全市环保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监督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环保公益服务。

通过建立环保监督员制度,清远市将广泛发动公众对区域、流域、行业、企业、政府及社会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参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市环保局作为环保监督员的管理机构,不仅负责聘请、管理和组织,还将对环保监督员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环保基础知识等培训,并建立环保监督员监督事项办理的反馈跟进制度,相关部门的办理情况将按季度、年度作出总结。

清远市环保监督员要求应聘者为本市常住人口,年龄18周岁以上至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诚实守信,自愿承担环保监督员的工作职责,有时间和精力从事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应聘者要关心、支持和热心环保事业,对环保工作有一定了解,有社会公德心和责任感,有民主监督意识,敢于坚持真理,敢于反映环保真实情况,如实举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应聘者可从市环保局官方网站上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经审核和筛选后,市环保局将向社会公布“清远市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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